記者:楊佑翔
在今日的會議階段,各國代表對工作文件1.13的細項展開了深入討論,主要圍繞是否應以特定標準來判斷一國是否符合成為開發中國家的條件。隨著有關委員會調查報告的可能性被提及,討論的焦點進一步升級。

在辯論委員會報告草案1.1的內容時,烏克蘭代表首先發言,指出建立一個獨立於世界貿易組織的法院可能不適當,並認為此舉將可能增加額外成本並降低效益。歐盟代表隨後提出,資金來源可能會成為潛在問題。英國代表則對第6.3條中「不應使用經濟指標」的條文感到困惑,認為該條文與中國代表先前發表的立場有所矛盾。瑞典代表則詢問起草國國家集團在審查與認證方面的客觀標準為何,並強調應確保審查過程的公正性。歐盟進一步指出,開發中國家發展不均的問題應屬於各國內政,應由相關國家自主處理。
在討論歐洲國家集團所提出的委員會報告草案1.2時,中國代表對第5.5條中措辭過於廣泛的表述提出異議。儘管具體細項尚未完全呈現,但與會代表已達成共識,最有效且迅速的爭端解決機制應為處理貿易爭議的優先選項。中國代表對於審查程序的延誤提出質疑,並對指認機制提出疑問。起草國則回應表示,現行的暫時處理機制已能有效應對當前問題。

最後,美方國家集團所提出的委員會報告草案,經過長時間的釐清後,正式介紹至會議中進行討論。
目前會議進入白熱化階段,各國代表均積極呼籲支持自國所提出的委員會貿易草案。最終結果將如何發展,全球人民對和平的期盼能否得以實現,將在下一議程中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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